類別成員的 visibility 應翻成「可見性」還是「能見度」?

不知道為什麼,一開始我就覺得「可見性」或「可視性」比較恰當(就類別成員的 visibility 這個場合而言),或許是之前曾聽過,已經先入為主了吧。可是又覺得「能見度」比較好聽,而且也不少人採用這種譯法。於是我開始猶豫不決,把已經譯好的段落改來改去。

雖然「能見度」可以解釋成「外界能夠看見的程度」,但我老覺得用「能見度」來指稱類別成員的 visibility 有點不自在。到底是什麼原因?仔細想想,似乎是因為容易聯想到「在濃霧中開車的能見度」,以及溫度的「度」。也就是說,它讓我覺得那是一個量詞。我好像隔著一層玻璃紙盯著類別裡面的成員,然後問自己:「成員 A 的能見度是多少?」

要選擇哪一個,我想還是見仁見智吧。以下是一個例句,可以試著唸唸看,感覺一下自己比較喜歡哪種譯法:

The visibility of the elements within a package can be either public or private.
(1) 套件內含元素的能見度可以是公開的或私有的。
(2) 套件內含元素的可見性可以是公開的或私有的。


雖然「可見性」聽起來沒那麼順耳,最終我還是決定順從自己的感覺。還好資訊技術書籍不會出現像「可見性是人類的基本需求」這樣的句子,否則就有點麻煩了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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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6-10 增補:手邊幾本書對 visibility 的譯法
前面四本書都有附索引或詞彙表,找詞彙方便多了。IT 翻譯書還是附索引的好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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